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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校团委 作者:科创部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06-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各有关院校和企事业单位: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挖掘林业特色优势和创新活力,激发广大林业人才创新 创业热情,尤其是提高涉林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引导大学生到林业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发挥好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和辐射作用,为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创新驱动和智力支撑,按照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议的总体部署,我局决定组织开展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山水融智、绿色创赢。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办公室)、中国林业出版社、中国林业教育学会、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本次大赛由全国林业就业创业工作联盟、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孵化器联盟、北京启航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参与协办。
三、参赛对象
(一)院校组
院校组特指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是在校大学生的项目,包括201 8年即将毕业的全日制大学生(含高职、本科、硕士和博士生),不包括已经毕业的大学生。
1.涉林院校学生:全国涉林院校具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拥有可以转化为生产力涉林创新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
2.其他院校学生:其他类院校有志于林业建设、具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拥有可以转化为生产力涉林创新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
(二)社会组
社会组特指项目负责人不是在校大学生的项目,允许团队中有部分在校生参加。
1.全国林业科研院所具有涉林成果及创新创业项目的集体或个人。
2.林业相关产业单位具有涉林成果及创新创业项目的集体或个人。
3.其他有志于为林业产业转型升级贡献智慧的集体或个人。
四、参赛类型与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紧扣新时代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主题,突出林业特色和优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林业产业转型升级,能够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突出自然资源保护和综合开发,着力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科技、新业态和新模式。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项目立意应当结合林业产业,符合科学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1.自选类项目
参赛项目由参赛选手根据大赛范围自行选定,符合涉林产业的创新创业类项目即可,项目可以是具有较好创意的商业计划、已经在实施的初创项目或持续在运行的商业项目。
2.命题类项目
大赛组委会指定专业命题。首届大赛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选送的“飞剑潭景区生态资源保护与综合开发"为指定命题,参赛选手按照命题要求提供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创新创业解决方案。参赛项目要充分运用大赛给定的素材,满足题目设定要求,技术方案可供成果转化和实际运营。
五、赛点设置
大赛设9个分赛点,分别为:
院校组赛点(8个)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西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南方)现代林业职业教育集团(广西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社会组赛点(1个)暂定北京。
报名组织
各本科院校参赛项目就近在以上公布的6个本科院校赛点报名;各高职院校参赛项目就近选择以上公布的2个高职院校赛点报名;社会组参赛项目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六、组织实施
大赛由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具体组织,各分赛点等单位承办实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人才开发交流中心)负责大赛协调和统一管理等。
请各地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积极做好区域内大赛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请各分赛点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统一要求组织好选手报名、初赛和半决赛。各分赛点单位要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赛点工作进展情况。
大赛有关通知、安排、日程、评审规则、参赛申报表、命题素材和商业计划书模版等材料请查看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首届林业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安排
附件2: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比赛规则
附件3: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项目范围
附件4: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5: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模板
附件6: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附件1:首届林业创新创业大赛总体安排 附件2: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比赛规则 附件3: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项目范围 附件4: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5: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模板 附件6:首届全国林业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