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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06-10-31

学生会工作职责

  (1)贯彻学校的教育方针,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2)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3)指导各院(系)学生分会开展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涉及学生的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4)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宗旨,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5)维护和管理好所属舆论引导平台,积极利用网络等媒介做好宣传。

  (6)完成团委交代的其他任务。 

 

责任编辑: 团委 打印本文